特长生测评

台州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来自北京师范大学少年传媒学院(2017年春季)报名工作全面启动


    教育成就未来        艺术点亮人生               

    教育部出台《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相关文件,从2015年起,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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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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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提供青少年艺术素养,培养青少年艺术特长,同时为广大中小学建立素质教育平台电子档案提供数据支撑,北京师范大学少年传媒学院推出了“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项目。

全国测评工作委员会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的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精神,发现和推介优秀青少年及儿童艺术人才,为他们搭建一个展示自我、表现自我、实现自我的平台,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提高他们的艺术素养;同时也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把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促进青少年儿童向特长型、技能型、高素质人才发展,进一步规范全国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市场行为。通过艺术素质测评,给广大具备一定特长的青少年儿童提供一个真实合理的艺术水平衡量标准,同时为全国各大院校的艺术特长生选拔测试工作提供一个重要参考标准,使广大青少年艺术水平得到更加真实的验证。在北京师范大学少年传媒学院的支持下特别成立了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

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以专家引领、交流互动、科研助推、培训提高等多种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青少年儿童艺术特长的培训、素质测评;师资培训及考核评定;各地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认证项目分支机构的建设与管理等具体工作。


测评项目手册

为进一步推进测评项目的规范化及标准化建设,使测评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编写了《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项目手册》,该手册一经面世,就受到了广大老师、家长及学生的喜爱。

测评

项目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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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测评项目的规范化及标准化建设,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写了《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项目手册》,该手册一经面世,就受到了广大教师、家长的喜爱。

证书式样

学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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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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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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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章程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我国青少年艺术教育事业发展,北京师范大学少年传媒学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其宗旨是:促进广大青少年儿童向特长型、技能型、高素质人才发展,进一步规范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市场行为。通过艺术素质测评,给广大具备一定特长的青少年儿童提供一个真实合理的艺术水平衡量标准,同时为全国各大院校的艺术特长生选拔测试工作提供一个重要参考标准,使广大青少年艺术水平得到更加真实的验证。

一、测评科目

(一)音乐类:

1.键盘乐器类:钢琴、电子琴(单、双排键)、手风琴等。

2.西洋管弦乐器类: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管、大管(巴松管)、长号、小号、大号、圆号、次中音号、竖琴、大提琴、小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吉它、电吉它、电贝司、小鼓、定音鼓及打击乐器、木琴及马林巴琴等。

3.民族管弦乐器类:竹笛、笙、唢呐、管子、巴乌、葫芦丝、琵琶、扬琴、 柳琴、月琴、古筝、古琴、中阮、大阮、三弦、二胡、板胡、高胡、民族打击乐器等。

(二)声乐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长调、少儿歌唱。

(三)舞蹈类:中国舞、拉丁舞、少儿舞蹈、芭蕾舞、国际标准舞、街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四)模特表演:T 台模特、礼仪模特、平面模特。

(五)语言类:

1.表演(普通话、朗诵、播音主持、小品等)。

2.英语测评等。

(六)美术书法类:

1.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等。

2.西画:素描、速写、水粉画、水彩画、油画等。

3.动漫。

4.书法: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等。

(七)武术类:中华武术、跆拳道、散打、空手道、太极拳等。

(八)音乐素养:包括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等。


二、测评内容及要求

所有测评专业项目自选与基本功测试交替进行,首先考核填报项目,然后测试基本功。(基本功测试当场随机抽签)。每个考生表演自备节目和基本功测试的时间为3分钟。

音乐类】:考生按自已填报的曲目进行表演(填报两首,考生自选一首表演,测评师可以指定加试第二首),时间限3分钟,考生必须演奏完整乐曲,考生可自行编排自已的乐曲。器乐类测试现场只提供钢琴、架子鼓、扬琴、古筝,其它乐器自备。

声乐类】:考生按填报的曲目进行表演(填报两首,考生自选一首表演,测评师可以指定加试第二首),时间限3分钟。

舞蹈类】:1.单独考生准备不同风格的舞蹈两个,现场自选一个表演,另一个由测评师根据考生的情况指定表演片断或不表演,限时4分钟。2.同级别小组形式(30人以内)考生必须准备胸卡或腰牌,准备不同风格的舞蹈两个,现场自选一个表演,另一个由测评师根据考生的情况指定表演片断或不表演,限时15分钟。

模特表演】:考生准备统一风格的衣服一套,由测评师根据考生的情况指定音乐表演,限时3分钟。

语言类】:考生自备不同风格的作品两个,现场自选一个表演,另一个由测评师根据考生的情况指定表演片断或不表演,限时4分钟。

美术书法类】:考生须现场完成作品,测评师现场监考作品是否独立完成,根据各专业限时1-3小时。基本功测试:按测评师要求进行。书画类考生的所有用具自备。

武术类】:考生与测评师一对一、二对二等形式进行测评,限时3分钟。内容为自由靶和体能测试两个内容。

音乐素养】:现场笔试,限时60-90分钟。

三、评委及评审方法

每组评审由2名或2名以上评委组成,特长生成绩分为一至十级,每级三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艺术特长成绩在90分及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74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测评结束,各测评中心办公室将考生资料上传至全国测评中心,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者官方微信查询,测评证书将在考生测评后15个工作日后发放。


四、报名事宜

1.报考对象:

具有音乐、舞蹈、模特、语言(包括英语)、美术书法、武术等艺术特长的在校学生及广大艺术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报名流程:

(1)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因填写不完全或填写错误而无法联系,责任自负。同时交纳报名费、考试费、综合服务费,并交同一底片的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请提前在相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科目、等级等信息(连同上一次测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张粘贴在报名表背面)。

(2)办完报名手续后,因故未能参加测评的考生,可在发放证书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及收费票据办理退还测评费(不退报名费)。

(3)关于报考级别,请考生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再填报,报哪个级别,只准考哪个级别,凡办完报名手续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

(4)初次参加测评的考生(初级1-3级可以直接越级自由报考),直接报考4级以上者按跳级处理,任何专业在1-4级间跳级不收取加试费用。书画类跳级以考高估底的形式评审。

3.填写报名表要求:

(1)字迹工整规范、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冷僻字、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指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填写,不要凭想象随意填写。

(3)如代替他人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确的,请务必问清后再填,以免发生差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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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测评

1.测评时间:

测评中心办公室报考总人数达到100人时,可组织一次测评考试,测评中心须将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上报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全国测评工作委员会将在官网上予以公布。

2.测评要求:

(1)所有参加测评者必须背谱。

(2)参加测评的考生根据专业不同,应准备音阶、练习曲(练声曲)、乐曲三部分的曲目,参加测评者应准备二首曲目或作品。

(3)跳级考生需准备所报级别的曲目和前一级别的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3.教材及曲目的选用:

同一首曲目,考级机构定的级别不一样,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考生参加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时,测评师在执考中会在参考别的考级机构教材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音乐整体修养的培养,考试曲目应严格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用,可参考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协、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歌剧舞剧院等跨省考级机构出版发行的教材。

4.乐器与伴奏:

报考器乐演奏的考生,乐器要求自备(钢琴、架子鼓、扬琴、古筝除外)。报考声乐演唱的考生,可使用伴奏光碟(或U盘拷贝)、钢琴、小型乐队或其他伴奏形式(钢伴人员自备)。

六、测评证书的发放

1.考试结束后,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将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证书。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考试合格的考生凭准考证到各测评中心办公室或报名点领取评审表和证书,缺考、未通过者没有证书,对考试不合格者(未通过)只发给由测评师签名的评审结果及简要评语的评审表,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凭准考证领取评审表,没有准考证不能领取评审表,同时可凭准考证及收费票据退还证书费。

2.考生获得的证书是考生学习艺术过程的记录与鉴定,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3.考生在拿到特长生测评证书时可以在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或通过手机添加官方公众微信平台:优秀特长生艺术素质测评,在线查询,验证真伪。

4.如发现证书打印有误,请在发证后20日之内上报所在地测评办公室,由全国工作委员会补发。

七、测评后的安排

1.测评结束后,全国测评工委会将组织由测评成绩优秀的考生参加每年一次的汇报表演,请报名参加的考生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汇演。汇报演出于每年暑假进行,请考生提前安排好时间。

2.全国测评工委会每年将组织一次优秀特长生人才推介大会,邀请北京师范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北京电影学院、清华大学艺术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首都师范大学艺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武汉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香港演艺学院、北京现代音乐学院及部分艺术院校附中的校领导和专家参加推介大会。通过特长生测评的优秀考生均将获邀参加大会。

3.全国测评工委会每年将按照学生测评成绩评选特长生测评优秀辅导教师、优秀特长生培训基地和优秀测评中心办公室,并予以表彰奖励。

八、收费标准

1.报名费:30元。

2.测评考试费:一级——三级150元、四级160元、五级170元、六级180元、七级190元、八级200元、九级210元、十级220元。

3.综合服务费:每人次60元。

4.跳级加试费:100元/级。

上述费用报名时请一次付清。

九、考学、加入艺术团、录制唱片

1.考学

获得8-10级测评证书的学生,报考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相关专业研究生、本科,在符合北师大报考条件的情况下有机会获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加入艺术团

全国测评工委会将选拔出测评成绩优秀、具有较高音乐表现力的学生组成中国优秀特长生艺术团,参加相关音乐艺术活动。

3.录制唱片

全国测评工委会将会在参加测评的学生及辅导教师中,选拔一部分测评成绩优秀、具有一定音乐表现力的学生和优秀辅导教师,录制出版音乐唱片或是音乐教学资料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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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椒江洪家兆桥工业区双桥路244号4楼(椒南菜场南边)

E-mail:qq47010527

官网:www.qgyxtcscp.com

台州办网:www.lfcyw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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